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2009年3月17日)
新华社北京4月6日电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投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发展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资源配置不合理,公共卫生和农村、社区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政府卫生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个人负担过重,对此,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国人口多,人均收入水平低,城乡、区域差距大,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才能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因此,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既要坚定决心、抓紧推进,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必须立足国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正确的改革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
——坚持立足国情,建立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制。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实事求是地总结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准确把握医药卫生发展规律和主要矛盾;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挥地方积极性,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等各方利益,注重预防、治疗、康复三者的结合,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药企业、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医药卫生事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注重整体设计,明确总体改革方向目标和基本框架,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突破,明显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四大体系相辅相成,配套建设,协调发展。
(四)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确定公共卫生服务范围。明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增加服务内容。鼓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职能、目标和任务,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探索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的有效形式。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出生缺陷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加强城乡急救体系建设。
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健康、医药卫生知识的传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公众合理营养,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农村环境卫生与环境污染治理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推动卫生城市和文明村镇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卫生环境。
加强卫生监督服务。大力促进环境卫生、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以及农民工等流动人口卫生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院作为县域内的医疗卫生中心,主要负责基本医疗服务及危重急症病人的抢救,并承担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并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诊治等工作。有条件的农村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政府重点办好县级医院,并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村卫生室建设,使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大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提高服务质量。
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一般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疗服务、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健全各类医院的功能和职责。优化布局和结构,充分发挥城市医院在危重急症和疑难病症的诊疗、医学教育和科研、指导和培训基层卫生人员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有条件的大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城市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持续发展。同时,采取增强服务能力、降低收费标准、提高报销比例等综合措施,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整合城市卫生资源,充分利用城市现有一、二级医院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疗机构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等资源,发展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建立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制度。发达地区要加强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城市大医院要与县级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采取临床服务、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共同组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互助共济。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缩小保障水平差距,最终实现制度框架的基本统一。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覆盖就业人口,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视解决老人、残疾人和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适当增加农民缴费,提高保障能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对困难人群参保及其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筑牢医疗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
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发展社会慈善医疗救助。
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以城乡流动的农民工为重点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妥善解决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明确用人单位缴费责任,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他农民工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务工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七)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加快建立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建立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在政府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规范基本药物使用,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完善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严格市场准入和药品注册审批,大力规范和整顿生产流通秩序,推动医药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医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整合。建立便民惠农的农村药品供应网。完善药品储备制度。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生产。规范药品采购,坚决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完善医药卫生的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与人才、信息、法制建设,保障医药卫生体系有效规范运转。
(八)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中央、省级可以设置少量承担医学科研、教学功能的医学中心或区域医疗中心,以及承担全国或区域性疑难病症诊治的专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县(市)主要负责举办县级医院、乡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余公立医院由市负责举办。
强化区域卫生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编制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布局和功能。科学制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级医院建设与设备配置标准。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医疗机构要逐步进行整合,严格控制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鼓励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新增卫生资源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重点投向农村和社区卫生等薄弱环节。加强区域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的衔接。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从有利于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监管出发,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多种实现形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卫生行政部门主要承担卫生发展规划、资格准入、规范标准、服务监管等行业管理职能,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中央统一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和政策,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
(九)建立高效规范的医药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公共卫生机构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由政府合理确定人员编制、工资水平和经费标准,明确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严格人员准入,加强绩效考核,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界定服务功能,明确规定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为广大群众提供低成本服务,维护公益性质。要严格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要明确收支范围和标准,实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并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经费的总额预付等多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严格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改革药品加成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形成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
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改革人事制度,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严格工资总额管理,实行以服务质量及岗位工作量为主的综合绩效考核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健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能力和管理效率。
(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建立和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地方政府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政府主要对国家免疫规划、跨地区的重大传染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以及有关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给予补助。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逐步提高人均公共卫生经费,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机制。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支持村卫生室建设,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
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逐步加大政府投入,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补贴政策性亏损等,对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专项补助,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院、精神病院、职业病防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
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证相关经办机构正常经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完善公平公正的行业管理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制定公立医院改制的指导性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制的试点,适度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比重,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支持有资质人员依法开业,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医的监管。
大力发展医疗慈善事业。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慈善医疗机构,或向医疗救助、医疗机构等慈善捐赠。
(十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中央政府负责制定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及项目、定价原则及方法;省或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基本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规范公立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研究探索按病种收费等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用设备仪器价格监测、检查治疗服务成本监审及其价格定期调整制度。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定价方法,提高透明度,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定价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后上市价格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药品流通环节差价率。对医院销售药品开展差别加价、收取药事服务费等试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加强医用耗材及植(介)入类医疗器械流通和使用环节价格的控制和管理。健全医药价格监测体系,规范企业自主定价行为。
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和药品费用的制约作用。
(十二)建立严格有效的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强化医疗卫生监管。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城乡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快制定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准入和运行监管。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安全、职业危害防治、食品安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社会公共卫生的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完善医疗保障监管。加强对医疗保险经办、基金管理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医疗保险基金有效使用和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完善支付制度,积极探索实行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方式,建立激励与惩戒并重的有效约束机制。加强商业健康保险监管,促进规范发展。
加强药品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完善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和广告的监管。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高风险品种生产的监管。严格实施药品经营管理规范,探索建立药品经营许可分类、分级的管理模式,加大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建立农村药品监督网。加强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监管,有效抑制虚高定价。规范药品临床使用,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行业自律。
(十三)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推进医药卫生科技进步。把医药卫生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发展的重点,努力攻克医药科技难关,为人民群众健康提供技术保障。加大医学科研投入,深化医药卫生科技体制和机构改革,整合优势医学科研资源,加快实施医药科技重大专项,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对重大疾病防治技术和新药研制关键技术等的研究,在医学基础和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开发生产适合我国国情的医疗器械。广泛开展国际卫生科技合作交流。
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城市社区和中西部地区服务。对长期在城乡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业务培训、待遇政策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在岗培训制度,鼓励参加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执业规范化,尽快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的问题。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规范医院管理者的任职条件,逐步形成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医疗机构管理队伍。
调整高等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加大医学教育投入,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社区的高等医学本专科教育,采取定向免费培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地区农村培养实用的医疗卫生人才,造就大批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合格医生。
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养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十四)建立实用共享的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以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医保、药品、财务监管信息化建设为着力点,整合资源,加强信息标准化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
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以疾病控制网络为主体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高预测预警和分析报告能力;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为重点,构建乡村和社区卫生信息网络平台;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面向农村及边远地区的远程医疗。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药品监管、药品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基本药物供求信息系统。
(十五)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明确政府、社会和居民在促进健康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卫生标准体系,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协调。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完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切实提高各级政府运用法律手段发展和管理医药卫生事业的能力。加强医药卫生普法工作,努力创造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的法治环境。
五、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力争近期取得明显成效
为使改革尽快取得成效,落实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着力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按照让群众得到实惠,让医务人员受到鼓舞,让监管人员易于掌握的要求,2009-2011年着力抓好五项重点改革。
(十六)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3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国所有困难家庭。以提高住院和门诊大病保障为重点,逐步提高筹资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
(十七)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的价格。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
(十八)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全科医生的培养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便捷、低成本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十九)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国家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及其危险因素,进一步提高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到2011年不低于20元。加强绩效考核,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差距,力争让群众少生病。
(二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让群众看好病。
六、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十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成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监督考核。地方政府要按照本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措施,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改革进程,确保改革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群众。
(二十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远近结合,从基础和基层起步,近期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五项改革。要抓紧制定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进一步深化、细化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协调推进各项改革。
(二十三)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各省区市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鼓励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实现途径,并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二十四)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政策措施,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增强群众信心,使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重大改革深入人心,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新华社评论员文章:《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6日公布。这是推进我国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落实好这个意见,不仅将有力推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而且对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将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发展医药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发展的各个阶段都不失时机地推出了加强医药卫生事业的政策措施。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在破解难题、应对挑战中快速发展,人民享有的医药卫生保障日益充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也要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要求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城乡和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保障不健全、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政府投入不足、医药费用上涨过快等问题仍然存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需要在明确方向和框架的基础上,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和坚持不懈的探索,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
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刻总结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研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出台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要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这个总体目标指明了深化医改的方向,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意见描绘了近期深化医改的“路线图”,明确了近3年的5项重点工作,并以此为抓手促进公共医疗卫生事业落实公益性质,着力解决百姓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全民医保,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方便群众看病就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力争让群众少生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实现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努力让群众看好病。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3年各级政府共投入8500亿元深化医改,表明了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老百姓切身利益问题的决心,也反映了深化医改对于当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性。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并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意见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步骤。而深化医改,也有利于当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方面,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将直接带动经济增长;另一方面,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可以消除群众对看病就医的顾虑,减少“大病医疗”储蓄,增加其他领域的消费,拉动经济增长。
目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任务艰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作为改善民生、扩大内需的重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落实中央已经明确的各项政策,细化、实化各项配套措施。要抓住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等重点环节,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积累经验,完善政策制度,适时推广。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努力,尽快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意见转化为满足群众医药卫生需求的实际行动,让人民得到实惠。
这次医改,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具有良好的民意基础,这是确保意见落实的基本保障。各地要在此基础上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广泛动员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使相关工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
4月7日讯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以下简称《意见》),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全体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群众个人支付的医药费用负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便群众就医,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最大限度地预防疾病。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公立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看好病”问题。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具有改革阶段性的鲜明特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艰巨而长期的任务,需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改革初期首先着力解决公平问题,保障广大群众看病就医的基本需求,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统筹利用全社会的医疗卫生资源,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
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增强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点,带动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医药卫生体制全面改革的关键环节。五项重点改革涉及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医疗卫生投入机制、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医药卫生管理体制等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抓好这五项改革,目的是从根本上改变部分城乡居民没有医疗保障和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长期薄弱的状况,扭转公立医疗机构趋利行为,使其真正回归公益性,有效解决当前医药卫生领域的突出问题,为全面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长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两年左右时间,将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确有困难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实现医疗保险待遇与企业缴费脱钩。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的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将在校大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积极推进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政府对符合就业促进法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参保费用给予补贴。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或城镇居民医保。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标准,具体缴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对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扩大和提高门诊费用报销范围和比例。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三)规范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各类医保基金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控制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的年度结余和累计结余,结余过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办法,把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调剂金制度。基金收支情况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提高基金统筹层次,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
(四)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资金,简化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逐步提高对经济困难家庭成员自负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
(五)提高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药服务提供方的谈判机制和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药品、医疗服务和医用材料支付标准,控制成本费用。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订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和管理办法。基本药物目录定期调整和更新。2009年初,公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七)初步建立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兼并重组,发展统一配送,实现规模经营;鼓励零售药店发展连锁经营。完善执业药师制度,零售药店必须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为患者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招标采购药品和选择配送企业,要坚持全国统一市场,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药品购销双方要根据招标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并严格履约。用量较少的基本药物,可以采用招标方式定点生产。完善基本药物国家储备制度。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在国家指导价格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价格,其中包含配送费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各地探索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的采购方式。
(八)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均应配备和销售国家基本药物,满足患者需要。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率由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从2009年起,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临床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用药指导和监管。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九)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再支持改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支持边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三年内实现全国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央支持困难地区24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公立医院资源过剩地区,要进行医疗资源重组,充实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社会力量举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补偿;对其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通过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等渠道补偿。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
(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用三年时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人次、16万人次和137万人次。完善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农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级医院要与3所左右县级医院(包括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立长期对口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医院进修、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医生水平。
落实好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2009年起,对志愿去中西部地区乡镇卫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十一)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及所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按定额定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助、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政府补助后的成本制定。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药品收入不再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的补偿渠道,不得接受药品折扣。探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方式。
政府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补助标准由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大力推广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中医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上级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明确服务内容。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2009年开设中央电视台健康频道,中央和地方媒体均应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
(十四)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
(十五)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强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纳入预算管理。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十七)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公立医院要坚持维护公益性和社会效益原则,以病人为中心。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明确院长选拔任用和岗位规范,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鼓励地方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办法和形式。强化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
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群众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严格医院预算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全面推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十八)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院(民族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不得接受药品折扣。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有效途径。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定期开展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科学考评医疗服务效率。
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定价由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的机制。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制定公立医院转制政策措施,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职工合法权益。
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民营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对其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政策。
公立医院改革2009年开始试点,2011年逐步推开。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改革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抓好组织落实,加快推进各项重点改革。
(二十一)加强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卫生投入政策,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了实现改革的目标,经初步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需要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亿元。
(二十二)鼓励各地试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一些重大改革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各地情况差别很大,要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试点,进行探索创新。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要注意总结和积累经验,不断深入推进改革。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制定分步骤、分阶段的宣传方案;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参与制订新医改方案专家:用市场化解决高药价
2009年04月07日11:13 新浪嘉宾访谈
备受关注的新医改方案于昨天下午公布,此次新医改方案的最大突破在哪里?能否从根本上破解看病难看病贵难题?2009年4月7日8:55,新浪网联合人民日报社-健康时报邀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医改方案重要参与者之一顾昕,中国人民大学卫生医疗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做客访谈间在线解读新医改方案。专家称要解决高药价,政府只要管住最高零售价即可,应主张放开、走向市场化的解决方式。以下为本次访谈实录。
主持人:各位新浪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来到新浪演播室。首先来认识一下两位嘉宾。这位是顾昕教授,欢迎您。
顾昕: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
主持人:另一位是王教授,欢迎您。
王虎峰:各位网友大家好。
顾昕:医改亮点之一公立医院走向法人化,引入竞争机制
主持人:我是今天的嘉宾主持马海伟,来自健康时报。首先请两位专家概括一下,您认为此次医改方案中最大的突破点都有哪些?先有请顾教授。
顾昕:谢谢。新医改方案确实是较新的,新的方向或者叫亮点我概括为有三点:
第一个,走向全民医保。说白了就是大家在未来的若干年内,我们要实现每个人争取参加医疗保险,这是第一条。
第二条,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要健全。换句话说政府要加大投入,我们老百姓参加医保也要交保费,还有其它工作单位,这是所谓的社会,它也要出一点钱,这主要指的是职工医保。还有其它部分,比方说慈善,这些都是补充性的。总之,多元投入医疗卫生体系,其中包含了引入一些社会资本来多建一些医疗机构,这是第二个亮点。
第三个亮点,我们的公立医院走向法人化,这就是坚持所谓的“四分开”原则,走向广泛分开,使得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在制度环境上能够公平起来,政府对他们采取一视同仁的监管,让所有的医院竞争起来,让他们为我们的参保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假如他们不提供良好的服务,那对不起,医保机构简而言之不付帐或者付的帐少就可以了。通过这三点,我们可以预期未来我们的医疗体制改革会为很多问题提供一个较新的解决方案。
王虎峰:这一轮的改革方案如果说有特色的话,应该是与1997年1月份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相比较,至少有四个特点:
第一,我们有了一个明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总体目标就是到2020年建立基本的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居民;具体指标就是和以往的方案比较,这次明确提出来政府的投入,比方说财政投入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比方说人均卫生费用要提高,比方说城乡居民的补贴都有明确的指标,这个是以前我们解决方案里没有的。
第二,我们明确这个制度的体系框架,那就是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保障和医疗保障,很显然,我们把医疗、卫生的范畴概念界定得更加清晰、更加全面,这和以往来说是一个突破。
第三,体现出来政府尽责,以往我们的改革方案也提到,但是就政府投入这一块没有这么大力度,这一次我们政府承担了很多责任,应该说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最后,和这个方案一起提出来的还有工作思路或者实施方案,这是以前没有在方案中,这次进一步明确的。我认为至少有这么几个特点。
王虎峰:增加投入是好事,关键在于如何更有效率地花钱
主持人:谢谢。第二个问题,新医改方案当中提出来,我国将逐步建立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首次实现医保的全覆盖,明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增幅为50%。并且将逐步提高住院的报销比例。这是不是意味着老百姓看病时掏的钱少了,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是缓解了老百姓看病贵的问题?
顾昕:真正在实际中能不能做到我刚才说的,取决于各地的医保机构是不是把钱花出去,节余率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不能把钱都攒着,不花当然我们刚才前边说的全部不能实现了。这一点非常重要。
主持人:我们听听王教授的观点。
王虎峰:作为一个居民看到政府承诺未来会提高补贴的力度,当然这是一个好消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摊医疗的费用。但是作为一个学者,我要说这仅仅是缓解看病贵、看病难的一个方面。为什么我们提出来要用一个分析框架分析我们的医改政策?因为大家知道,医疗服务的特点不是一个纯粹的财务问题,换句话说你有钱不一定买到方便的、优质的、价格合适的服务,换句话说你有了保险,不一定有了服务。
举个例子,在很多农村,他可以参加新农合,他可以有一定的个人帐户积累,但是他不一定能够得到及时的有效的治疗。所以,我们说建立医疗保险能够解决一部分筹资问题,但是并不能保证我们能解决服务问题。换句话说,我们还要考虑在医疗服务提供方究竟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所以,一方面我们增加投入是好事。另一方面,如何花这个钱更有效率,更加能缓解看病贵和看病难的问题。
解决药费贵仅靠基本药物制度远远不够
主持人:新浪网的一项调查显示,有67%的网友最关心药费贵的问题怎么解决。而新医改方案当中就提出来,国家将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定。这对解决药费贵的问题有没有帮助?
顾昕:药费贵的问题准确地说是指公立医院开出来的药有虚高的问题,同类的药可能比零售药店的药贵,大家就有疑问,既然有便宜的药为什么不开,这是个问题。也是王教授谈的医药服务体系里边肯定出了什么名堂,这个服务体系没有给我们老百姓提供看起来比较便宜的医疗服务和医药服务。我们希望看到的服务是这样,我们把病治了,但是费用相对较低,但一切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不是绝对的廉价的一定好,这显然不是这样。当然也不是说价格非常之高,那肯定就好,它到底好不好,我们取决于一个性价比。这个性价比,我们当然买东西都愿意买性价比较高的东西,现在我们去开药也好,享受医疗服务也好,道理也一样。现在我们出现的问题是我们的医疗服务机构,尤其是公立的,它给我们提供的这些服务,简而言之性价比不太高,这是大家不太高兴的,就具体体现为药价较贵。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关键是我们医疗服务体系里边的游戏规则,我们要进行仔细的分析,看看什么样的游戏规则能够促使它选取一些性价比较高的东西,包括药。
我们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关键要看这基本药物制度究竟怎么搞。简单地说,我们建立一个制度或者是仅仅弄出一个目录,这是不够的,因为所谓的基本药物,其实并不是说我们现在医院开出的药完全是非基本的,基本药物就是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药,这些正在治着,其实大家也都在开着,基本药物有一个特色,就是生产的厂家有可能比较多,专利独家比较少,并不是完全没有,比较少,大多数药有好多公司能生产,当然有的贵了、有的便宜了。我们现在药价虚高是指医生多开贵的或者是成心开贵的,是这个问题。光把弄出一个目录,这对基本的药实际上还是没有什么用的,关键还是下边怎么样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合理使用,创造一种游戏规则,让它主动、合理地给我们开药。这方面我们是不是下了足够的工夫呢?现在从方案本身的原则性框架来看,还尚不清楚,需要各地进行积极的探索。
主持人:有请王教授。
王虎峰:大家讲药费贵,准确地讲应该说是在医院治疗的时候,我们花在药费上比例比较大,我们全国的综合性医院,大概一半的收入来自于药品销售的差价。以药养医是一个普遍现象,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从以药养医的根源着手。现在以药养医我把它形容为“油”,医生愿意开大方,我把它形容是“火”,开方提成我把它形容为“风”,现在是油不禁,火不熄,风不止。这种情况下如果仅仅用一个基本药物制度还不足以解决这个问题。基本药物制度国际上有很多国家都在做,我们认为确实是一个好的办法,确实能够让老百姓买到所谓的廉价经典药,确实能解决。但是你只是看到了消费者有这种可能,究其原因,药品消费医生主导。之所以出现以药养医,不是医生不知道基本药物好,不是医生不知道那些药又省钱又办事,而是因为他有创收的压力和动力,甚至于冲动。
我们怎么研究解决这个问题?两种办法、两种思路:
一种思路是堵,一种思路是疏导。所谓堵就是我强制你一定要用我的基本药物目录,我不能让你用别的药,我觉得可能奏效,但是这基本上是一个堵的办法。这个实施的成本、带来的阻力可想而知。
还有一个办法是疏,所谓疏就是我们也要考虑医院在大量使用基本药物以后,他的药品收入降低如何弥补。这一块如果能够很好地转化,也就是我们政府投入了,我们基本药物供应了,他应该是对其它的贵重药物价格大幅度下降。这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由于时间关系我不想展开来讲。但是有一点,不是说你给他几个政策,医院就自愿选择,就按照你的意图去做了,还必须有一套配套的方法具体来实施。举个例子,我们以前用直流电,现在用交流电,换句话说原来是以药养医,现在不是以药养医,不是拔下电源插头一插就行了。不是,看似都是经费来源,但这里机制完全不同,如果简单换过去就一下子烧了。
顾昕:主张通过走向市场化解决高药价
主持人:刚才王教授的观点就引申出来我们下面这个问题,就是医药分开。现在医药分开提了好多年,之前都没有取得成功,而这一次医改就出台了一些相关的配套措施,比如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形式来逐步改革药品加价的政策。目前在新医改方案当中,医药分开到底能给老百姓带来多大的利益?能不能使药品的价格真正降下去?
顾昕:其实刚才王教授回答上一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把以药补医或者叫以药养医的问题说了很大一部分,以药养医现在是一个现象,在我们国家确实是这样,医疗机构主要靠卖药来生存,其实这是很奇怪的事情。换句话说医生靠什么来赚取它的收入呢?医生的收入刚才讲了要比较高一点,如果它低了,那老百姓就惨了,这是很大的问题。他赚取合理的收入,世界各国包括在我们古代,主要是靠他的医术,大家看电视剧都能看到,郎中开方子就要收银子,患者是拿着方子跑到药店去买药,药店跟郎中有的时候没关系。这是很重要的。可是我们国家现在变成一种什么情形呢?医院也好,具体的医护人员也好,他主要的收入来源靠卖药,他向患者推销药,这就很奇怪了,这样怪异的事情为什么会发生,一定背后有点什么原因。这个原因很多人愿意说是咱们医生坏,白衣天使变黑心,他们成心要给我们开贵的药。这种意见在我看来是有点问题的,因为我们这个现象极其普遍,你能说这些人都坏吗?事实上各个人群,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人是极少数,我们知道那是白求恩,毛主席专门写文章纪念的人,那是属于极少数。极坏的人,毫不利人专门利肯定也是极少数,大多数人都是正常的。
正常的人现在做了一些不正常的事肯定是有些名堂,这个名堂是什么呢?就是游戏规则把他弄坏了,现在究竟是哪些游戏规则把他们变得较为怪异?有两条:第一条,政府首先对医疗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他管着,而且是低价管着。简单地说,我们挂号费,给大家看病15分钟,在北京才收7块钱左右,其实我们15分钟理个发,人家还赚15块钱,这实在是太离谱了。既然医疗服务价格非常之低,那郎中收不到足够的银子,只好卖药。国家说你允许卖药,允许你们靠卖药来赚银子。
可惜国家又管了第二件事,第二件事是什么呢?他管你赚多少钱,规定你最高只能赚15%,所谓的药品加价政策,管着你。管着你的效果是什么呢?本来觉得管着你赚不了钱,老百姓受益,其实不是这样,这么一管,常人都会,进货的时候就进那较贵的,明明有便宜的,相对来说较贵的进的多,开的也自然多。这种情况下,结果就变成了从医疗机构开出来的相对较贵的药相对比较多,这就是药价虚高的问题。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是不是要管第二件事?第一件事现在很难变,药价的问题还没解决,我们先提高医疗收费,这就坏了,老百姓在一定时候会受到损失。但是第二条是不是一定要管?其实没必要管,政府只要管住了最高零售价,就到此为止,老百姓心里也有谱了,医疗机构自己其想法采购便宜的,它采购来越便宜的不赚的越多吗,为了竞争它可以在此基础上再进行降价。这样才能把药价降下来。有时政府管得多不一定是好事情,我们主张放开,走向一种市场化的解决方式。有人误解我们市场化,就是无政府主义,那是极大的误解。我们赞成政府管一点事,比方我刚才讲政府管最高零售限价就行了。
主持人:我们听听王教授的看法。
王虎峰:关于医药分开大家有不同的理解,有的理解就是物理上分开,医院不能有药房。有的说只要零差价,不以药品卖药来营利就可以了。我说不管哪种理解,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样能使医院摆脱对药品销售的依赖。
要达到这个目标,现在我们给出了一些政策、选择,包括药品定价的方法、零差价或者控制差价,增收药事服务费,包括还有一些招标等等。我觉得这些措施要有一套办法把它串起来,把它联系起来才能奏效。如果没有一整套的措施把它联系起来,它不会发生应有的效果,换句话说我们说就单个政策来讲,每一个政策似乎都是对的,但是你放在那儿不一定起到了一个叠加的正的作用。原因在哪里?我理解虽然我们对医院有这么多改革的措施,但是化繁为简就这么几件事:
第一,我要控制医院收入的总量,我们前几年是因为医院增长速度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我们说在总量上来讲就能看出来是有问题的,我们应该总量控制。
第二,质量。任何数量离开质量就没有意义。现在我们要特别重视医院的质量评估,要设立标准,这一块我们现在强调不够。
第三,医院的财务。我们讲了这么多,我们不能绕开究竟医院的收支状况有什么变化,我们总量上控制。
第四,我们也不能绕开就是医生的工资。
这几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这么多关于药品的调节政策,如果不从这四个方面,总量、质量、财务、工资方面要一并考虑解决的话,我觉得是很难奏效的。换句话说,我们要从根本上解决,而不是说用其它手段来弥补,其它手段来补足,或者是在医院本身出了问题的时候,我们打上一百个、一千个补丁,通过这些补丁去解决问题,我觉得这不是一个根本的办法。虽然我不是提出来要做一个激进的办法,马上把医院完全彻底改变,不现实。但是我觉得我们这个目标必须要作为一个根本的解决,而达到这个东西,必须做基础的工作,从总量控制入手,从质量控制入手,要研究我提出来的医院特别是非营利医院,包括国有医院的帐目必须透明,必须给医生一个合理的工资,这些东西我们还有点暧昧,应该认真地解决。
应急治疗须有一整套信用和经费结算保障制度作支撑
主持人:新医改提出来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公益原则,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规范用药、检查和医疗行为,而这也是网友所关注的,新浪的一则调查显示59.3%的网友最关心的是如何避免过度检查治疗;49.8%的网友最关心的是遇到急症能不能到医院先治疗后交费。两位怎么看?
顾昕:网友问的两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这么讲,如果你是参保者,这个问题就简单了,我们医疗保险的改革是要走向预付费,现在有些地方是病人好不容易参保了,他还是看病的时候先掏全款,回头再来报销,这个做法是很成问题的。所谓预付制就是医保付给医疗机构一部分钱,告诉医疗机构这些参保者来看病、治病,包括他的健康预防诸如此类归这些医疗机构管了,他看病治病的时候他付他自付那部分,自付这部分现在能不能做到小头?尽量要做到这一点,甭管多少,你付你自付那部分,剩下的钱是由医疗机构跟医保机构结算,这就回答了刚才网友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你是参保了,这个就没啥问题了。但是如果您不参加医疗保险,这情况就比较麻烦了。是不是你看病的时候一定要先垫钱,说白了就是这样。我相信各地有不同的做法,我们姑且不论,我们觉得最终这个问题关键在医保,大家都参保事情就好办。
第二条,我们怎么样约束医院的行为。我们刚才讲了医院所谓的公益性是要有合理的行为,给患者选择性价比较高的诊疗路线和用药路线,这个就是所谓以病人为中心。其实强调这一点,我倒是认为也不是什么太新鲜的事。因为不光医院,学校要以学生为中心,咱们的企业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的各种机构,社会上比如餐馆要以消费者为中心,这是明显的道理。你即使做到这一点,这只不过是一种正常的行为,关键是我们怎么让它正常起来,这个需要我们公立医院各种各样制度的改革,我们今天细节不讲,没有时间。但是我要强调一条,我们医保付帐的国家,说白了医保是付大钱的,我们都知道有钱的人能影响没钱的人,我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你的付帐者,那你怎么付对我当然有所影响。所以,医保付好帐,促使医疗机构改革,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们不能把医疗机构的改革就仅仅盯着医疗机构,说白了你不好我就仅盯着你,仿佛其它没事似的。刚才讲了医改是一个全方位的东西,不是简单的说你这儿出了问题,咱们就在这儿改,就好办了,其实它有别的环节,医保的环节就非常重要。
王虎峰:刚才你提到了公立医院还有非营利,在这里经常会问这个问题,根据我的研究,国际上对医院分类是分三类,一类就是真正的国有医院。第二类就是非营利医院。第三类就是营利医院。我们国家现在分类实际上是分两类,一类叫做非营利性的医院;一类叫做营利性医院。差距、区别在什么地方?第一,我们在营利、非营利后边加了一个“性”,这在英文里是没有的。NGO就是非营利组织,没有非营利性组织这一说,这使得我们国家非营利医疗机构就变成了“非典型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换句话说就没有真正的按照非营利组织去做。我一直呼吁,应该按照国际标准,按照我们理论上说清楚的标准进行重新分类。现在国有医院没有经过任何改制,我们就通过一个简单的登记把它变成一个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了,这样做不利于改革,也没有做到非营利性,反而让我们大家对非营利性失去了兴趣,非营利性有什么区别?没见你和以往有什么区别。所以,应该首先从分类管理上,这次《决定》也说了要完善分类管理。我们应该真正还其本来面目,这是一。
第二,看病的事情。我刚刚在美国访问回来,我专门和他们的教授在谈。在美国小布什执政时期,他为了回避医疗的一些矛盾,他就说有病,有急诊到急诊室。我虽然没有医保,但是我给你提供到急诊看病的机会。实际情况是什么样?是不是他没有保险就可以看病呢?我了解了以后,实际情况也不是这样。第一,他有一些社区医院提供这种服务,但是远远不够。第二,它是让你去,但是是以你个人的信用做底线、做担保的。如果你符合国家的救助政策,当然国家可以从救助这一块给你付钱。如果不符合,他有权索要你,就诊完了之后可以给你写帐单,不付帐单可以告到法院去,可以让你破产,你必须来归还这个钱,这个问题我们找出答案来,不是完全无条件随便免费治疗,治完就没有了。换句话说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应该考虑应急处置,但同时应该建立什么办法呢?对应急处理如何善后、如何结算,在国外还有一种做法,他们在医疗机构里边成立一个统筹基金,或者是州政府提供一部分资金,专门对救急的没有人买单的,对这部分人进行解决。换句话说他不是一个老百姓简单得到救治方面的问题,它是有一整套信用和经费结算保障系统做支撑的。我们现在没有这个系统,所以单方面要求医院无条件救治,救治完没有人买单,这是难以持续的,我理解医院是应该抢救,因为生命是无价的。但是也理解,如果没有做到一个制度的支撑,很难得到根本解决。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医院越是做得好的,亏的钱越多。我们这个制度应该是鼓励这种好的,我们用制度保障,而不是鞭打快牛。
实现新医改目标首先要推进医疗保险机构改革
主持人:新医改说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将全面覆盖城乡,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突破,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的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年以后要想达到这些目标,二位认为当前最迫切需要的工作都有哪些?
顾昕:我认为医保是重要的,你首先要参加医保。其次,医保机构要把钱花好,这一点非常重要。花好关键是医保的经办管理,医保机构是给医疗机构付帐的,代表我们参保者,说白了是参保者的经纪人,你要当好经纪人,这是一种专业化的服务,我们国家在这方面专业化程度还不高,大家很难听说医保经办师,有这个吗?我们大学在培养这个吗?这些经办师还有一级、二级、三级?恐怕没有这个东西。我们要使它专业化,医保机构也要推进它的改革,这在我们的新医改方案中也都提到了。总而言之,它要给我们付好帐,促使医疗机构合理地为我们参保者来行为,这还有很大的空间。人保部是管城市卫生机构,卫生部是管农村的,以后是不是有整合,两个部门如何推进医保的机构改革,恐怕未来三年内有很多工作要做。当然医疗服务机构的改革也很重要,这是关于公立医院该怎么样让它以药养医的问题稍微缓解一下,其它方面非营利性组织变成真正的非营利组织,不要弄得非营利组织也变成商业化。这些方面我们也要慢慢推进,有些配套的措施要建立起来,这是比较长远的过程。换句话说新医改推进,我们近三年的工作也明确了,但是不是三年后我们一切都好了,老百姓看病既不贵也不难了,恐怕很多问题可以缓解,但是到真正解决,也不是这么快的。
王虎峰:解决看病贵看病难必须要强调四位一体
王虎峰:应该说我们要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我觉得有几点应该特别强调:第一,四位一体。我们现在有十几个部门参加,实际上我们说有四大体系要建设,就是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疗保障。但是应该把这些政策整合在一起。因为看病服务是一个综合的,而不是可以分块把它解决的,特别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所以这是要强调四位一体,要整合政策资源,而不是说有几个部门完全分工把口,铁路警察各管一段,那是很难的。
第二,要有具体的配套措施。我们看到这里边有很多,作为一个单向政策,你看它应该是对的,但是如果单独地放上去,它很难起到效果,一定要综合配套价格,而不是单项改革。这个事情我多次呼吁,不要试图在一个地方搞一项改革,认为这一项改革,比如价格改革就行了,改好了;比方医药分开这一项改革改好了,是不可能的,一定要综合配套改革。
我看到一个瓶颈问题,各级财政想筹资,筹资解决了,很大一块是服务,要服务就要提供合格的服务队伍。合格的服务队伍就涉及到一个人力资源开发的问题。除了我们要把关,要有一个质量控制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观念一定要转变。因为《决定》里边讲了,在基层、社区卫生组织要严格核定编制。这个认识是滞后的。为什么?在医疗也好,卫生也好,教育也好等等这些公共服务部门,应该科学核定编制,所谓的科学核定编制的要害在于,应该根据社会的需求、老百姓的需求、我们服务量的需求来确定编制。
举个例子,现在在北京市,如果我们按照现有的事业单位核定办法,东城、西城、朝阳是同一级别的,它给你核定的编制是一样的,人员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看到朝阳区、海淀区的服务量有多大?你给它同样的支出、同样的人员,显然它根本没办法胜任这些服务。所以,我们这个医疗改革的创新,我一直认为它是一个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体系的创新,我们不能用原来的观点去看这个问题。所以,我对这个持慎重乐观态度是因为我们很多政策要配套,特别是在医疗保障领域,我们覆盖13亿人群,我们的服务量会成几何基数增长。如果按照现在的编制核定办法,我可以说没有办法做这些服务,没有办法真正地提供应有的服务,在医疗领域也是这样,我们现在是说没有钱看病,如果真有钱看病哪来那么多的基层医生,我们用什么办法能适应这种要求。所以,在这里我们应该再深入研究一些配套措施。
主持人:好,非常感谢两位专家来到新浪演播室,非常感谢网友的收看,再见!
专家解读新医改政府主导多元卫生投入机制
新华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 韩洁) 6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将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专家表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需要政府履行其应尽职能,加大投入力度。
《意见》明确了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筹资,向城乡居民均等化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说,《意见》对政府卫生投入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不仅要加大投入力度,还提出要转变投入机制,保证卫生投入的绩效。
《意见》强调,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要增加对卫生的投入,并兼顾供给方和需求方。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使居民个人基本医疗卫生费用负担有效减轻;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城市社区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
在完善政府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和业务经费由政府全额安排。政府负责其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对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地都可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
此外,《意见》还强调落实公立医院政府补助政策,并完善政府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投入机制。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表示,《意见》虽强调政府主导,并不意味着排斥社会资本的介入。相反,《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正是为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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